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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3章 罪罚相当,宽严相济(第1页)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落马官员立功心切,死马当活马医,把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都拿出来说,反正就算错了,他的责任也不会加重。石磊想通过这一点劝诫学员,不要想着那些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不要想着官官相护,那些都靠不住,而且一旦你所谓信任的那个人进去,也许第一个咬出的就是你。没事儿都能给你咬掉一块皮,要是有事儿,你一定会被牵连完蛋不可。还有的官员,进去后都没人样了,有的疯疯癫癫大小便失禁,有的想尽各种办法自杀,还有的膀胱憋的都快爆炸了,就是尿不出来,后来拉到医院里,用尿管导出五大盆子尿,医生说是因为精神太紧张所致。副检察长详细描述这些官员的丑态,就是为了给学员们敲响警钟,不要步他们的后尘……接着授课的是最gao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授课吴志海,他从刑法和刑事审判的角度,阐述这些年的反腐斗争。他表示他们正在研究,要建议对刑法进行修改,并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提高贪污腐败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和惩处效果!同时,吴志海院长还给了一个思考题。面对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调整,更好服务反腐大局说到这个话题,在场的学员们都不陌生。因为依法治国是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都离不开法治,这些年没少学习,也没少思考。纷纷从各个角度建言献策。有的说要提高刑法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震慑犯罪分子!还有的说要加强纪委和监察系统的监管,把监管前置,同时跟检察院有机联动,让检察院提前介入。现在地方官员怕检察院不怕纪委。地方的纪委也往往喜欢采取和稀泥的态度,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能不立案就不立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有效监督。还有的说要放开举报,允许风闻奏事,不要求实名举报,只要有举报就要核实,一查到底,就算举报错了也不承担责任,轻易不用诬告陷害罪名,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大范围和更加严厉的监督……整个讨论氛围还是很热烈的,大家有什么说什么,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吴院长听着,笑而不语。周红兵在一旁皱起了眉头。他出身于人大法律系,一毕业就进入最gao法院,在刑二庭、立案庭、审管办都待过,做过审判员。审判员就是处长了!后来进入了最gao法政治部,可以说在法院系统里履历丰富。司法实务和党务政治都是一把好手。前两天,他说要等的机会,就是这个。在政法领域,他是专家,必然大放异彩,强压梁江涛,把前几天丢失的局面都夺回来!但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随便开口,而是要思虑周全,谋定后动。所有学员的发言,他都认真听了。这些观点,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是,这些政策的本身副作用也很多,而且好多都偏题了,吴院长问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调整,并不是从纪检和检察院办案的角度。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周红兵心中当然有想法,但这个想法可能有些惊世骇俗,但确实是应该推进的!一些正确的事情,往往和人的直觉是相反的!周红兵想着再想一想,让想法更加成熟,最后再一锤定音收盘!正在这时,梁江涛起身了。他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法律基础知识知识很牢固,而且有后世事那么多年的领先视野和行政经验,知道当前有关职务犯罪法律存在的问题。思虑清楚后,就要发言。周红兵一惊,真是哪里都有这小子。不过也好,在这个话题上,他凭什么跟自己比一会儿就教他做人!梁江涛道:我认为,要修改刑法关于受贿数额的认定,做到罪罚相当,真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是大而化之的话,并不令人惊异。但吴院长眼前一亮,似乎预感到了什么,赶忙道:请你具体一点。梁江涛顿了顿,继续道:现在的刑法规定,受贿十万以上,就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随着改革开放和通货膨胀,这个认定显然与社会经济情况严重不符,过于严苛,应该予以纠正,提高认定金额!梁江涛说完,全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质疑,你是不是搞反了原来的法律受贿十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你要提高认定,是不是受贿一百万两百万才是数额特别巨大这不是降低惩罚力度吗腐败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提高惩罚力度还来不及呢,你倒好,还要降低惩罚力度!这不是纵容贪污受贿吗这不是保护犯罪分子吗你这样搞,岂不是火上浇油,南辕北辙跟朴素的正义感和道德直觉截然相反!大部分学员的第一反应都是梁江涛在胡说八道,但鉴于梁江涛之前的优异表现,他们也不敢贸然出言驳斥,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再看看,再看看!可是周红兵却张大了嘴巴,一脸的难以置信!梁江涛说的,正是他的观点!怎么可能自己是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才能体悟到这一点!这小子才多大,又没有在政法系统干过,怎么能把这一点看透不过,还得看他怎么解释!怕是他为了吸引眼球,故意说一些惊世骇俗的话,那就只能是自取其辱了,自己到时候再出面收拾残局也来得及。吴院长却显得很兴奋,道:请你继续!